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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城乡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 周末集中整治机制 |
[ 发布时间:2018-05-29 | 浏览:4525次 ] |
按照凤办发〔2015〕53号文件要求,为了确保城乡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决定建立凤县城乡网格化综合管理周末集中整治机制。 一、工作内容 全县城乡网格化综合管理周末集中整治工作,由县城乡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网格办负责,以县城12个二级网格和各镇二、三级网格为单元,每周五下午由各网格牵头单位组织网格成员单位在本网格公共区域内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督促各网格点参与集中整治活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县级包抓领导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治效果。 二、整治工作标准 以凤办发〔2015〕53号文件明确的“环境卫生清洁干净、市容市貌整洁优美、园林绿化管护良好、公共设施完好无损、公共秩序文明规范、社会环境平安和谐”六个方面要求为标准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三、督促检查 1.各网格牵头单位负责将本网格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点(机关企事业单位大院、宾馆、酒店、商铺、家属院、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及农户等),并参照《凤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标准》,逐一确定包抓责任单位;组织和监督各成员单位按时参加周末集中整治工作,安排各责任单位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联合执法、督促检查,协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过程中,由各网格责任单位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当场及时解决或上报县网格办协调解决。 3.每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由各网格牵头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做好检查记录,定期报县网格办,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检查考核要坚持原则和标准,对未整治彻底的要责令整治到位方可撤离人员,对集中整治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或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的单位,上报县网格办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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