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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城乡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资金保障机制 |
[ 发布时间:2018-05-29 | 浏览:5126次 ] |
为了切实做好城乡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特制定凤县城乡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资金保障机制。 1.由县财政足额保障城乡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经费,并为县政府信息中心及时拨付资金。由县政府信息中心商通信运营商按时足额兑付城乡网格化综合管理问题投诉举报平台上受理的举报信息奖励话费。 2.各镇、各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积极编制上报项目,努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不断完善我县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弥补县本级财政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投入方面的不足。 3.城乡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经费由县网格办专户存储,做到专款专用。 4.县网格办要加强对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掌握工作动态,根据城乡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拨付工作经费,并在年底考核结束后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工作表现突出的镇、部门和单位进行奖励。 5.各镇、各部门要提高城乡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经费的使用效率,将有限的资金用在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上,最大化发挥资金效益。 |